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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板”怎么办?行政庭法官这样讲……

日期:2019/03/13 作者: 十堰张会计代理记账


  “被老板”了怎么办?

  试试救济三步法

  在发现自己已经“被老板”的情况下,被冒名者往往基于出境、乘坐飞机、注册公司等需要,十分迫切地要求撤销登记行为。正确而高效地收集证据,有助于尽快查清事实,为此后申请行政机关自行更正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打好基础。因此我们建议按照以下三个步骤开展救济:


  友情提示:当事人应重视证据收集工作,并根据具体案情选择合适的救济方式,除申请登记机关自行更正及提起诉讼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申请上级监督监察及申请行政复议等方式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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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提醒


  为防范此类事件发生,一定要妥善保管身份证,避免出借或遗失;一旦遗失,应当立即至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遗失补证的申报,说明遗失的时间地点,由公安机关记录在案;如经判断认为身份证被冒用风险较大,可以另行登报发布遗失声明。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工商登记是违法犯罪行为,冒用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遵纪守法,诚信为本,切莫心存侥幸,冒用他人身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表示已经完成“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建设”,于2019年3月1日在河南率先上线服务,并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广;另外,关于撤销登记及强制注销的管理办法,也列入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计划中。希望能够以此次“被老板”事件为契机,构建更加高效有力的事前防范、事中审核、事后救济登记监管体制,让冒用者无所遁形,为社会信用保驾护航。


  微信公众号 登记注册小助手( ID:djzcxzs)作者授权发布投稿作者:王秀岩 一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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