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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市府路1号
日期:2019/04/19 作者: 十堰张会计代理记账
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由于客户群体都是个人或者小规模,不需要专票抵扣,因此我们想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2019年还能转小规模吗?什么样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小规模
解答:
首先跟你说一下,今年底之前,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仍可以继续选择转为小规模!前提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条件1: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条件2:
仅仅限于商业或者工业等非营改增行业,也就是凡是营改增的行业一律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3:
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就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5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不属于可转登记的范围。
条件4:
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提醒大家
1. 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3.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4. 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为何延期:
2018年,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至500万元时,允许此前按照较低标准认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年底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此次提高增值税免税标准至10万元,相当于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一般纳税人提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享受免税政策的诉求。
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免税政策。
附: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五大热点问题
1、2018年我们企业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请问2019年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可以。部分纳税人在2018年先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在2019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仍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只允许转一次。
2、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2018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后来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在2019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在2019年办理一次转登记。
3、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在历史上曾经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若在2019年申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销售额未达500万元,还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按照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里可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营改增纳税人。所以,如果纳税人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办理转登记的。
4、公司是2018年9月注册成立的,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止目前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按照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因此,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期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出12个月(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转登记政策。
5、我公司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劳务派遣公司,目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2019年办理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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