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财税代理,互联网+时代财税行业领跑者,专注于企业财税服务。 移动应用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个体工商户看过来!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三个事项要注意

日期:2020/06/04 作者: 十堰张会计代理记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经营资金压力,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缓缴纳所得税。


    今天带你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需要注意的三个事项↓一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享受范围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期内按规定缴纳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办理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二


    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享受方式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三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


    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个体工商户,暂缓缴纳的税款,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如纳税人因买房、买车、积分落户等特殊需要,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税款。

上一篇:90秒读懂政府工作报告里的涉税干货

下一篇:税收支持加力!外贸企业稳住海外市场增信心 添底气

推荐服务

记账报税

我们如何为您记账 用户收集 日常票据 1. 经营费用:行政单位基本费用,差旅费,招待费,固定资产,及其他相关费用。 2. 银行单据:银行进帐单、对账单、回单、支票头、利息单(所...

热门新闻

Copyright © 十堰张会计代理记账 版权所有      鄂ICP备16021580号-4
 
十堰财税代理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