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财税代理,互联网+时代财税行业领跑者,专注于企业财税服务。 移动应用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2019年起,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也免征增值税吗?

日期:2019-07-16 03:38:23 作者: admin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所以月销售额在10万元及以下(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9年起,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也免征增值税吗?.jpg

    


车辆购置税法20问,你关注的问题都解答了!

2019年最新个税政策,全了!

推荐服务

记账报税

我们如何为您记账 用户收集 日常票据 1. 经营费用···...

工商年报

每年的6月30日以前,十堰地区企业都要做工商年报 你···...

Copyright © 十堰张会计代理记账 版权所有      鄂ICP备16021580号-4
 
十堰财税代理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
15334261110